翁志娟否认自己是在“山寨”他人的作品,她以“绿狗”为例,认为自己的作品和周春芽的作品完全不同,自己的作品不存在侵权问题,“这是艺术界流行的"戏仿"手法。”但她也承认,自己在创作过程中确实有选择地使用了他人的艺术符号。为表明自己的作品为全新创造,她揭秘了创作过程购买与作品相似的现成玩具,然后再在上面喷涂不同颜色的漆。 【详细】
2元画廊,“戏仿”还是“侵权”?
它提出一个关于艺术市场和作品流通的非常公平的问题
“2元画廊”是以极低价格进行艺术品销售的小店,也是将艺术生产、展览、销售“一体化”了的“概念画廊”。现已研发五类作品:瓜子、假山石、绿狗、恐龙、蝴蝶。“2元画廊”的作品可寄居于各类社会活动与展览中进行展示与销售。《二元画廊》提出了一个关于艺术市场和作品流通的非常公平的问题。—— 保罗 · 德沃图 【详细】
“2元画廊”为我们呈现了一种全新的艺术形式
“某购物网站上,有家名叫‘2元画廊’的店,周春芽的‘绿狗’、隋建国的‘恐龙’等当代雕塑作品只要50元,现在还限时8折优惠。太不敢相信了。”昨日,微博上这样一段文字正在扩散。记者好奇地登录该网站,果然在上面发现了这个以销售当代天价艺术家的艺术复制品的淘宝店,以极低价格销售周春芽、达明安·赫斯特等当代艺术家作品的复制品,不少网友争相购买。 【详细】
大范围或是对实质性部分的抄袭,会影响原作的著作权
曹玉芳则指出,即使“2元画廊”的作品是戏仿之作,但如果已经构成对被戏仿作品的替代性存在,即存在大范围或是对实质性部分的全部抄袭,那必然会影响到原作的著作权。另外,如果戏仿作品仅是依附于原作,没有自己的原创性,而且还抢夺原作的潜在消费者,也涉嫌侵权。 【详细】
2元画廊没有实质性内容,没有任何创意,算不得创作
在孙永增看来,“2元画廊”的商品根本不是戏仿。他解释说,所谓“戏仿”实际上是一种二次创作,即在自己的作品中部分借用他人作品的创意或元素,最终达到调侃、嘲讽、游戏或是致敬目的。而“2元画廊”的商品不过是剽窃已具有艺术价值的作品的称呼,而又没有核心的实质性内容,没有任何创意,也就算不得创作。 【详细】
所谓的“戏仿作品”其整个营销过程均涉嫌盗版侵权
张廷元认为,“2元画廊”的商品根本不是“戏仿”,它的整个营销过程均涉嫌盗版侵权。画廊未经《绿狗》雕塑作品原创作者或著作权人授权许可,以各种形式复制的各种“衍生歪货”均属非法复制。“2元画廊”的商品不过是剽窃已具有艺术价值的原创作品称呼,但又没有核心的实质性内容,没有任何创意,也就算不上创作。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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